典型案例通报 | 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二)
更新时间:2023-06-07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一、阳新县龙港镇石下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兼出纳成传造虚构事实骗取补贴资金、产业受灾保险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2年,成传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十组16亩泥塘计入个人名下,违规领取粮食补贴0.4万余元;通过虚增水稻种植面积、虚构危房改造的手段,骗取水稻补贴、危房改造资金共计4.86万余元;虚构贫困户张某等人遭受水灾的事实,以张某等人名义进行理赔,骗取产业受灾保险金1.2万元。成传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唐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白继勇贪污国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问题。20173月,白继勇在协助管理移民款物过程中,与唐岗村村组公路工程承包人张某某相互勾结,共同贪污国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20.59万元。白继勇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三、崇阳县沙坪镇东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龚拥军等人虚报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21年,龚拥军安排两名村小组组长以种田大户名义,虚报稻谷种植面积各300亩,套取稻谷补贴资金3.6万元,套取一次性种粮补贴1.7万余元,均用于村级开支。龚拥军同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街连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余常德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他人违规享受地力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0年,余常德在负责村耕地地力补贴申报工作期间,明知该村三户领取对象不符合继续享受该补贴的条件,仍违规申报,致使其获得补贴待遇,造成不良影响。余常德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洪湖市滨湖街道荣锋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友喜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虚列开支等问题。2016年至2021年,杨友喜安排村原会计孙某某采取虚列防汛人员补贴、防疫物资开支,虚报村创森创卫、环境整治务工开支,虚增垃圾桶购置单价等方式,套取资金共计21.23 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账外冲抵该村违规吃喝、人情往来等不合理开支。杨友喜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热门文章

长江大学清廉专题网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