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党利霞)为进一步履行职能监督、推动清廉机关建设,3月16日至17日,学校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组,对校内合同归口管理部门2021年度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长江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内控审计报告,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档案资料、调研座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校属11个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含验收、付款、质保、售后等)、归档情况、重大合同履行监督检查情况等事项,检查中发现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内容有错误、签字用印不规范、履约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反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情况通报。
今后,学校办公室将进一步发挥职能监督作用,督促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自查自纠,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促使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合同管理,有效规避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